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11-22 13:22) 点击:191 |
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? 组织卖淫是指行为人招募、雇佣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的手段,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、控制起来,管理、安排她们进行卖淫。而这些卖淫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,这种组织者,有的开设地下卖淫场所,有的没有固定场所,有的成立集团组织他人卖淫或者结伙组织他人卖淫,也有的单个人组织他人卖淫。同时所谓“他人” 是指组织者以外的卖淫人员,组织者本人是否直接卖淫不影响本罪的成立,并且这些组织者的犯罪分子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,也有间接获利的。 强迫卖淫,是指组织者采取以暴力、胁迫、虐待或者其他手段,违背她人意志,迫使他人卖淫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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